欢迎来到黄山开放大学!

学生登录

学号登录

您现在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区县电大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5-10-12点击数(3662)

各区县电大工作站:

    当前,我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教学工作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事关全省总结性评估全局和我市电大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加强区县电大的教学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教学工作的重要性

    1、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电大今年以来关于落实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的精神,充分认识正确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关系的重要性,扎实开展“开放教育教学质量年”活动,真正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

    2、要以临战姿态迎接国家教育部即将对我省电大进行的总结性评估,对本地总结性评估整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行动,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站在实现学生利益和向社会负责的高度对待教学工作,认真听取师生意见,深入分析本校的教学工作状况,制定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4、区县电大教学工作主要由各工作站负责实施,分校教学处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的任务,上下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区县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

    1、区县工作站教学计划(含实践环节)应同分校保持一致,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应列为重点工作切实得到保证。

    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指南培训工作,三级电大在线平台注册率必须达到100%,基本知识和操作要做到人人过关,新生在入学指南教育考核中,要加试给分校教学处(hstvu@ahtvu.ah.cn)发一封百字以上说明自己基本情况并署实名的电子邮件。

    3、合理安排面授辅导,每届专业学生数5人以上的必须安排一定面授辅导课。以课程为单元组织教学,开学前根据所开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情况,制定面授辅导与上网学习紧密结合的课程表,报分校教学处并通知到每个学生。面授辅导教师应请当地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或委托分校教学处聘请。面授辅导课以安排在双休日为主,课时数最低不少于每学期6课时。

    4、少于5人的班级或课程,必须组织学生集中上网学习。开学前制订和公布网上学习课程表,并报分校教学处,平时要派专人值班,负责记录学习情况,解答学生问题。少数不能参加集中网上学习的学生予以登记造册,要重点检查此类学生的学习笔记,并接受分校的抽查。

    5、根据分校“五环教学管理法”的要求,开学初即应公布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要以平时作业为重点,认真完成作业布置、收缴、评阅(应有个性化评语)和评讲答疑工作。管理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面授辅导、课本阅读、平时作业、网上学习、小组活动等教学活动,据实进行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杜绝无依据评定分数情况的发生。

    6、及时有效地向学生转达和发布教学信息,共享上级电大最新教学资源,向学生提供热情和周到的教学服务。要主动收集师生中有关教学的情况和意见,及时向分校和上级电大反馈。

    三、加强分校对区县学生学习支持服务的措施

    1、区县学生可随时免费到分校听课。分校于学期初公布总课表,由各区县负责传达给学生,区县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即可到分校任何教室听课。

    2、免费提供上机学习条件,区县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可随时到分校机房上机上网学习。

    3、免费提供分校教师双向视频教学实况录像,学生可登录网站点播学习,也可通过区县电大借用光盘。

    4、各专业主管对区县学生的电话、邮件和专业讨论区上的帖子有问必答,各课程辅导教师对区县学生在课程讨论区上的帖子有问必答。

    5、受工作站委托,分校教学处负责组织教师为区县学生批阅作业,并及时返还作业本。作业评阅费与分校标准相同。

    6、工作站在进行毕业作业(论文)指导时,如有困难,分校负责代聘指导教师并协助做好衔接工作。

    7、分校在自制大作业时,及时为工作站提供一份电子稿。

    8、分校负责本校VOD区县学生信息入库工作,期末向各工作站提供学生上网学习行为记录统计。

    9、分校教学处负责向工作站提供上级电大的各种复习信息和资料,凡无成本的不收费用,凡有成本的按标准代收代付。

    四、教学检查重点项目

    1、面授辅导课程表、聘用教师登记表;

    2、网上教学课程表、机房值班记录、无上网条件学生登记表;

    3、读书笔记检查记录表;

    4、作业成绩登记表、指定的学生作业原件;

    5、学生网上学习记录表,指定学生的网上学习情况;

    6、学习小组活动记录。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分校教学处报告。

 

                                            黄山电大分校

                                            2005年10月9日


0
上一篇:关于“十一”后教学安排及作息时间变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中国法律思想史》网上答疑时间更改的通知
点击收缩

咨询热线

0559-251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