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黄山市分校文件
黄电办字[2007]51号
关于区县工作站工作量化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工作站:
随着开放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区县工作站的教学管理水平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根据我校“教学质量落实推进年”活动要求,为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激励功能,建立切实有效的考核机制,促进教学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上级电大要求的、具有山区电大特点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与管理模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的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符合区县电大工作站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又利于与分校各部门管理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考核形式。
2、坚持相关部门考评、专业考评、学校领导考评相结合,教学部门核定考评结果的运作方式,以探索建立学生、工作站、分校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
3、坚持定量考核为主,通过设定等级和评定分数,实现考核结果的量化,探索建立定量测评的考核运作模式。
4、坚持教学服务质量考核与教学组织管理评定相结合,探索建立县级工作站、教学点考评奖惩机制。
二、考核的实施办法
1、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教学处、专业主管、有关处室、分校领导对工作站、教学点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按四大分类指标:教学质量(60%)、教学教务管理(20%)、文字及资源到位10%)、维护系统办学(10%)。每个细化指标按A、B、C、D分别对应0.9、0.75、0.5、0.25的标准权重计算分值,并计算出综合得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3、考核小组根据对工作站、教学点综合得分平均分进行综合评定等级。
三、考核结果的核定与应用
1、考核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记载,85分及以上为优秀(一等),70-84分为良好(二等),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不及格的工作站、教学点,在全市电大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期满考核仍不及格的,将停止招生。
3、分校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
4、考核结果向当地党委组织部和主管部门通报。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7年10月19日
主题词:工作站 工作量化 实施意见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黄山市分校 2007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