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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2007-09-21点击数(1866)

  为进一步深化“四学”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我省电大整体教学改革进程;同时也为了检验试点以来我省电大教师的教学水平,省校决定举办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机构

  省校成立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委员会,负责本次比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选。

  二、参赛对象

  全省电大系统专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三、比赛内容

  1、教案(占30分)

  (1)主要内容符合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重难点明确、得当;

  (2)教学内容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映课程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

  (3)教学步骤和方法顺应学生的认知心理,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4)多媒体课件简洁明了,图文并茂,画面生动。

  2、课堂教学能力(占70分)

  (1)采用启发式等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新颖,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3)观点正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简洁、生动;

  (4)教学技能熟练,板书适当、美观,教学过程各环节连贯,教学时间分配合理;

  (5)教学态度认真,仪表自然、大方,具有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能吸引学生。

  四、比赛活动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9月20日-10月26日,各分校成立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评审组,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分校评审组根据评选标准(见附件1、2),审定推荐2至3名教师,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教师名单及材料上报省校教学处(联系人:徐先涛、孙文明;联系电话:3659552,3627222)。报送材料如下:

  (1)参赛教师每人上交打印的文字教案和电子教案各一份;

  (2)课堂教学光盘一张(1学时);

  (3)初赛阶段的评分表及推荐表。

  2、第二阶段。11月1日-8日省校评审组根据分校所报材料,评定参加决赛人员名单。

  3、第三阶段。11月中下旬在省校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获奖名额根据参赛人数另定。

    附件1: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课堂教学评比细则
    附件2: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评比细则
    附件3: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课堂教学评分表 
    附件4: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评分表
    附件5: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推荐表
    附件6:安徽电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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