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黄山市分校文件
黄电教字[2011]31号
关于成立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区县工作站: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校毕业作业指导工作及过程管理,提高毕业作业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我校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应严格遵守《黄山电大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章程》,全面指导毕业作业环节的实践教学工作。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自本决定颁布之日起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黄山电大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2、黄山电大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2011年10月21日
主题词: 毕业作业 指导委员会 成立 通知 附件1: 黄山电大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序号 任职 姓名 职务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 工作单位 备注 1 主任 吴华明 副校长 本科 安庆师范学院 物理 黄山电大 2 副主任 江声皖 远研所所长 黄山电大 3 秘书长 程 艳 教学处主任 本科 中央电大 汉语言文学 黄山电大 4 委员 程泉民 副教授 硕士 东南大学 工商管理 黄山市委党校 5 委员 李之琳 副教授 硕士 武汉大学 经济法专业 黄山学院 6 委员 吴剑华 工程师 本科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建筑学 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附件2: 黄山电大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是学校行政领导下,依据本章程,对全校毕业作业实践环节教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评议的教学性学术机构。 第二条 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对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加以宏观指导、理论研究并开展相关政策咨询。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以各方面的专家为組成主体,结合进少量的行政领导及工作人员,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长1人。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专业人士担任,委员若干,由包括文法、经济、理工方面的专业人士担任。毕业作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处,秘书长由教学处主任担任。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黄山市分校 201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