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黄山开放大学!

学生登录

学号登录

您现在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教务信息

关于2017年秋季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9-19点击数(4064)



黄电教字〔201713

 

关于2017年秋季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工作站、直属各管理教师:

根据省校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近期的教务工作特作如下安排,请认真阅读、及时办理。

一、学生报到、注册

本学期开放教育本、专科老生报到时间定于91617日上午,2017秋新生报到时间等教学处通知,请各管理教师通知学生按时来校报到注册,并请管理教师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报教学处。

二、学生信息核对

17秋的新生数据约在10月中旬统一下发给新班管理教师,各新班管理教师接到新生数据后,需及时布置新生进行信息核对工作,如学生基本信息有误,须在1025日前上报新生信息更正材料、如有老生信息错误,务必在第五学期上报信息更正表,并提供相关更正材料(所有表格参见附件10)。

三、学籍异动

转专业(省校规定只允许在第二学期转专业)填写附件39;退学的学生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退学申请并填写附件36;省内转学填写附件37;省际转学填写附件38;暂停学习的学生填写附件4,恢复学习的学生填写附件35920日前由管理教师将各类学籍异动表格报至教务处。各区县工作站参照执行。

四、毕业审核

请各区县工作站及直属管理教师及时仔细核对教务处下发的毕业生审核名单,如有能毕业的学生没有出现在毕业生审核名单内,请在数据下发第二日填写毕业生审核反馈表(见附件11)报至教务处。

2017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请严格按照附件15本科毕业申请填表说明及表格”进行填写及整理。(未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申请学位的学生需提供四、六级证书电子照),注意:此项工作已完成,专科毕业生暂不需要填写上述表格。

要申请学位的本科学员,一定要提前注册《学位论文指南》课程,学期末需要报自评成绩,但这门课的学分不计入毕业总学分。

13春及其之前入学的毕业生填写中央电大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3);13秋及其之后入学的毕业生填写国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4),请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于925日前由各区县工作站及管理教师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并附毕业生名单表(见附件12),注:省校规定当期毕业必须当期办理,逾期不予补办)。请历届毕业班的管理教师协助做好此项工作(逾期将影响学生毕业证书发放)。

五、成绩核对

在课程注册上报之前,请带毕业班(毕业时间为20181月的班级)的管理教师拿自制成绩汇总表到教务处核对历次考试成绩,以防止错、漏报,影响学生按时毕业(各管理老师应在第一学期自制班级成绩汇总表,在每学期成绩下发后及时汇总,并将不及格的成绩用红笔标注,具体表样见管理教师手册)。

六、课程注册、报考

课程注册请按照黄电教字[200321号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除外)。管理教师须按学校统一制定的表格认真填写(用A4纸,一式二份,上交一份、自存一份)并做好补考费的代收工作。课程注册报考表经教学处专业主管审核后,到办公室财务缴费盖章,再交由教学处统一交教务处签收。上报截止时间:老生925日,新生10月中下旬(请大家尽量提前完成)。(注:根据省校规定,每学期课程注册正考与补考一起不超过6,如有实践、报告、基于网络课程在内,原则上不超过8门),为避免出现过多的课程留考,请各专业主管认真核查,如有超过规定门数的,一律退回重报,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审批签字。统考英语与计算机的课程只需要注册一次学位英语必须进行课程注册。(只要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开学初必须进行课程注册,不参加考试就不注册。)重修重考、免修免考的课程均要注册,免修免考的课程注册时请注明“免考”。

学生的课程注册是课程报考的依据,未进行注册的课程不得报考。各管理教师在填写“课程性质”一栏时要对照班级专业规则(由教学处各专业主管提供)正确填写。待省校注册转报考后,教务处将报考数据下发给管理教师核对,核对时则应仔细阅读考试文件,逐一核对表格内容,避免出现漏注册、漏报考情况。课程报考数据核对时间另行通知。

各管理教师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现象。请各区县工作站注意:课程注册选课截止时间为1010日。

注:课程注册的范围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在课程性质栏需注明限选、自开、实践)、入学指南、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毕业作业等(重修重考的课程均要注册)

七、免修免考

电大本科毕业的学生报读第二本科在免教育部统考课程考试的同时还可以免电大相应的课程纸质考试;非电大本科毕业的学生报读第二本科只能免教育部统考课程考试但不能免电大相应的课程纸质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英语II2));   

免修免考(含网考免考)材料上报要求:请按照报表要求每学期报送纸质报表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分校留存,一份省校留存)。注只能上报当期注册的课程

八、学位申请

1.省校下发本科毕业生初审名单后,各管理教师指导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学位申请材料准备工作。

2、学位申请材料请管理教师按照合作高校(申请合作高校的学生必须填写附件17里的“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或国开学位申请要求(所有本科专业均可申请国开学位)并在922前上报教务处。具体要求见电子稿《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要求及表格》(附件16)。

九、学籍档案制作

1、毕业生学籍档案到省校整理时间为10月中上旬。

2、各区县工作站及直属毕业班学籍档案制作10月下旬前完成,具体时间详见教务群通知。

十、其它事项

以下工作要求详见分校教务论坛中的有关通知,请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一) 各专业学位课程已完成报考。

(二)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均会在校“教务论坛”中发布,请各区县工作站和直属各管理教师及时上网查询,发贴回复。

附:1、免修免考申请表

    2、课程注册、报考样表

3、黄山电大学籍异动申请表

4、暂停学习学生汇总表

5、恢复学习学生汇总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

7、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省内转学申请表

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

9、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10、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材料要求

11、黄山电大毕业审核反馈表

12、黄山电大毕业生名单表

13、中央电大毕业生登记表(13春及其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填写)

14、国开毕业生登记表(13秋及其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填写)

15、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申请填表说明及表格

16、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要求及表格(电子稿)

17、合作高校学位申请要求(电子稿)

上述表格电子稿详见校教务论坛,请各管理教师自行下载。

2017年96

主题词:17秋 教务工作  通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黄山市分校          2017年9月6印发

                                             (共印45份)





0
上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7年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收缩

咨询热线

0559-251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