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人才培养摸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一套既使于操作又符合试点要求的管理办法。根据省校有关规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课程注册和课程报考工作的原则
1、各类学生(含注册、开放、成招、普专及历届学生)在开学时必须进行课程注册。
2、课程注册的范围,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含自开课)实践教学环节及重修重考课程。
3、学生的课程注册作为课程报考的依据,未进行课程注册课程不得参加考试。
4、省校根据分校上报的课程注册数据生成课程报考数据。
二、课程注册如课程如报考工作程序
1、按课程注册表格要求,征求学生意见由电大工作站和管理教师认真填报(严防错漏报)。
2、各工作站如管理教师按课程注册情况学生收取考试费用,交财务室审验、盖章。
3、课程注册报表一式三份,按上述要求于开学该一日内完成,并报分校教务、教学处各一份,自有一份。
4、对已进行课程注册,而不参加考试的由学生以书面形式确认,于开学该两日内报教务处。
5、待省校考试文件正式下达后,请各管理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补填试卷代码。
三、提前修课的具体规定
1、提前修课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作站和管理教师根据其学习情况予以安排。
2、本科每学期修课(含提前修课)不超过4门。
专科每学期修课(含提前修课)不超过5门。
3、按教学计划修课,如重修重考的不受上述限制。
4、为便于征订教材,提前修课计划须在上学期(5月、11月底前)报教学、教务教材各一份备案。
四、考试费收费标准
1、注册生00级统设课(正补考)按30元科/生收取,省管课正考免收,复修重考按10元科/生收取;01级统设课如省管课正考免收考试费,重修重考按30元科/生、10元科/生收取;00级以前的历届生统设课发省管课按30元科/生、10元科/生收取。
2、开放教育和其他学生正考免收考试费,重修重考按本科40元科/生,专科10元科/生收取考试费。
黄山电大教务处
200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