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电大、直属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实现对教学质量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保证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教学质量督查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李维玲
副组长:胡 玲 余南民
成 员:程 艳 郑 萍 潘安安 桑道松 严 华
各专业主管
督查职能处室:办公室 教学处
主要职责:组织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校本部及区县电大的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专业建设质量、课程建设质量、实践教学质量等进行监控和评估。
特此通知